如果你正想多認識法輪功,這篇講的是一件發生在台灣、到現在還在影響一些人的事。文章裡引的每一段話,都出自公開的著作,誰都能自己去查。
二〇二一年五月一日,台灣。五千兩百多個人站在各自的格子裡。
他們是法輪功學員。排字這件事,台灣學員做了很多年:每個人按格站定,用人排出巨大的圖案和文字,向社會、也向空拍的鏡頭展示。
圖案排好,人站定。接下來那個時段,按慣例是全體發正念——靜下來,用專注的意念清除無形的干擾。在他們的傳統裡,這不是儀式,是嚴肅的事。
就在那個時段,天上出現一圈七彩的日暈。
許多人抬起頭。歡呼,笑著討論,拿出手機拍攝。當時的明慧網記著,現場的人齊喊「好神奇」。
已經排好的圖形,在這陣騷動裡亂了。
歡呼聲裡,有人沒有抬頭
那個時段裡,另一些人注意到的是另一件事:該發正念的時段,沒有在發正念。
在他們所信的理裡,發正念的時候是真的在清理壞東西;想別的事情、抬頭看日暈,就等於停下來了。幾千個人,同一個時段,一起停下來。
接著有一個念頭在他們心裡轉了過來——是不是有什麼東西,不想被這幾千個人一起清理。
那個時段本來要做的事
發正念這件事在他們所依據的原文裡是這樣要求的:
「同時要求大家在發正念時,要思想更加集中,更加純淨、平穩,調動更大的能力,解體所有黑手、爛鬼,消除這些在另外空間裏的最後干擾。」 ——《精進要旨三》〈正念除黑手〉
而那天排出來的圖案,在他們的理裡也不是園遊會:
「大法弟子,甚麼是大法弟子?誰來做大法弟子啊?是因為你有承擔救度眾生的使命,你的修煉這個基礎,你修煉中的正念是為了救度眾生的。」 ——《各地講法十三》〈二零一五年美國西部法會講法〉
兩天後,說看見龍的不只一個人
五月三日,明慧網刊出一篇記者報導,篇名叫〈台灣五千多學員排字慶大法日 天現七彩日暈奇景〉。明慧網是法輪功修煉者最主要的交流與資訊平台。
報導的後半,收錄了好幾位學員自己說看見的東西。有人說看到天女散花。有一位說得最短:真的是龍。
他們講的是天目所見。天目是修煉界所說的一種觀看,不透過肉眼,俗稱第三眼。
那一串裡有一個人,說他看見的是乘龍而來。
其中一個人,被請去把看見的畫下來
先說說這個人。從他自己後來寫的東西看,他修煉了將近十年,是個很普通的學員。那一天,他就在現場。
回家以後,一位年長的學員留言給他,想請他交流心得,看看能不能把看見的畫面畫下來。
他答應了。他把這件事想成一次機會——他自己的說法是,慈悲的師尊再一次給他這個「不精進的弟子」證實法的機會。師尊,是學員對李洪志老師的稱呼;證實法,大意是用自己做得到的事,向人證明這部法是真的、是好的。
在他們的傳統裡,這件事不算離奇。書裡講過神展現給畫家看是怎麼回事:
「那麼有許多藝術家,他也是虔誠的基督教徒,那麼,神就會展現給他看,他就能看的到。因為大家知道搞藝術的人,他的瞬間記憶力是非常好的,他在看到這些神的景像時,那麼他就把他畫出來了。我覺的畫的非常像,非常真實,真的是那麼回事兒。有許多人看了這種壁畫之後,會生起那種神聖而又敬仰的感覺,那種對偉大的神的敬仰。那個佛像就是這麼給人類留下來的。」 ——《澳大利亞法會講法》
只有一件事對不上。他不是畫家:「我畫圖會比較慢,對人物畫真的沒有受過正規的美術教育。」
他要求延長作畫的時間。
他畫得很吃力,景象卻越來越多
他要畫的東西,比他的紙大。
他看見的那個形像,坐在金色的龍頭上。下方是一層一層的金蓮,每一層還會順時針、逆時針地轉。形像的身後有巨大的光圈,光圈裡有銀白色的小天使和金色的小嬰孩,其中有一個捧著書。
他畫不完。他自己寫下了原因:紙就那麼大,天目看見的金蓮又太密集,他只畫得下幾圈。
作畫的那段期間,景象沒有停。第二天煉靜功的時候,他看見那個形像微笑看著他,一句話都沒說。他對著那個形像說,怕把師尊畫醜了。對方依然笑笑,沒說話。
他擔心的那件事,書裡有一整段:
「其實沒有技能畫出來的神是不是在醜化神哪?雖然用心是好的。從另外一方面講神是不能隨便畫的,對不對?不會畫怎麼能表現出神的莊重、美好與正呢?當然畫學員除外了。」 ——《音樂與美術創作會講法》〈美術創作研究會講法〉
他問了。沒有人回答他。
作畫的那些天,景象還在變多。他寫,後來旁邊陸續出現了好多位佛道神——排字那天在旁邊護法的——也都笑笑的。那些佛道神自己選出要出現在畫面裡的代表,留在他打坐結束後的頭腦裡,供他作畫。
要畫誰、站在哪裡,都替他排好了。
有一筆,他最後沒有畫
畫像的時候,他一直從兩眼之間——天目的位置——看見那個形像的胸前浮著好幾圈卍字符。卍,是佛家的萬字符號。
該不該畫上去?他停了下來。
《轉法輪》開篇的〈論語〉,他背得下來。畫到這裡,裡面的一段話自己浮了上來:
「大法還造就了時間、空間、眾多的生命種類及萬事萬物,無所不包,無所遺漏。這是大法真、善、忍特性在不同層次中的具體體現。」 ——《轉法輪》〈論語〉
他寫下了不畫的理由:佛道神和萬事萬物都是大法造就的;卍字符是佛的一種體現,而師尊不只是佛的體現。他照著這個認識,把胸前那幾圈符號拿掉了。
一個他親眼看見、而且覺得無比殊勝的畫面,有一處要照書改掉。他當時把它當成小事:不過就差那一筆。
畫最後用鉛筆和代針筆完成,黑白線稿,題為《師尊乘龍而來》。五月六日,文章刊在明慧網上。文章的最後,他這樣寫:「這是我修煉近十年來所見到的最壯觀的神跡。」
對不上的,不只那一筆
讓他停筆的,是那本書的開篇。那本書後面還有別的。
關於顯現這件事,書裡有一句很短的話:
「真正的大覺者是不輕易顯現的。」 ——《轉法輪》
在他們所信的理裡,神佛要不要讓人看見,是神佛自己定的。給畫家看一眼,一眼就夠了——修煉講的是自己悟,什麼都顯給你看個清楚,就沒有「悟」這回事了。他們的說法,叫人是在迷中修的。
而這一次,景象在活動當天出現,活動結束以後還在出現,細到連誰站在畫面哪裡都替他排好了。跟書裡寫的顯現方式,對不上。
書裡也說過,一個人看到什麼,跟他到了哪一層有關:
「因為他的層次不夠,只能在他這個層次中給他顯現出來他應該看到的佛法的體現。」 ——《轉法輪》
層次淺,看到的是不全。可是這一次不是全不全的問題——畫面裡有一處,連看見它的人自己都認為跟書牴觸,得動手照書改掉。
層次的深淺,還能撐到哪裡
同一部書裡,還有另一句,講的是這部法本身。
「宇宙大法(佛法)從最高到最低一層是貫通的、完整的,要知道常人社會也是一層法的構成啊!」 ——《精進要旨》〈修煉與工作〉
依這段話,所見可以有層次深淺之分;與這部法相牴觸的東西,不會換一層就變成另一回事。
書裡寫著:法身就是師父本人
看見的景象要拿書來改——這件事有多嚴重,要看另外幾段書。
法身是什麼,李洪志老師自己講過:
「法身就是我智慧的展現,這種智慧又是有神形的,說白了就是我本人。」 ——《休斯頓法會講法》
那部讓他停筆的《轉法輪》,來歷也交代過:
「就《轉法輪》而言,我自己親自修改三次後定下稿而出版的。」 ——《精進要旨》〈驚醒〉
還有一段,講得更死:
「我的法身是我思想智慧與能量之形像化,絕不會與我有絲毫的思想差異。」 ——《精進要旨二》〈排除干擾〉
三段擺在一起:法身就是師父本人;書是師父親自定稿的;法身跟師父,連絲毫的思想差異都不會有。那麼真的法身顯出來的東西,不可能跟書牴觸,更不可能需要人拿著書去改。
可是那個畫面,就是被拿著書改掉了一處。動手改的,是看見它的人自己;他改的根據,正是那部書的開篇。
依他們自己的書,顯給他看的那個,不是李洪志老師的法身。
這幾段的完整原文
「人在修煉過程當中達到一定境界的時候可以出法身,甚至出無數的法身,法身會幫助主體(也叫主尊)來完成帶弟子、保護弟子,做很多具體的事。法身就是我智慧的展現,這種智慧又是有神形的,說白了就是我本人。所以我的法身帶有我本人整體形像、整體思維,甚麼事情都可以做,但又與主體無分別。」 ——《休斯頓法會講法》
「我的法身是我思想智慧與能量之形像化,絕不會與我有絲毫的思想差異。在大法與學員受到迫害性的邪惡考驗中我一句話也沒講過。就如同你們上大學考試一樣,老師還能在考場上再告訴你們考試題怎麼做嗎?那麼在這次檢驗中我不講話怎麼能用法身的形式直接告訴你們怎麼做呢?」 ——《精進要旨二》〈排除干擾〉
跟書對不上的,書裡給了名字:假法身
那它是什麼?書裡給過它一個名字,也寫了它什麼時候會出現。
「目前一直還有學員說我的法身叫其如何如何做的,從而走入極端,我多次談到假的法身才會直接告訴學員如何做的,而且,總是在有學員強烈的執著著甚麼事時才會有假法身的出現。因為舊勢力的目地就是破壞,學員有很強烈的執著時、嚴格的說那時的行為根本就是魔性的表現、是感情帶動下的行為、不是理性的、所以邪惡才會出現。今後也要注意,所有說我法身直接叫其如何做的都是假法身。」 ——《精進要旨二》〈理性〉
名字,叫假法身。它什麼時候出現?書裡說:有人強烈執著著什麼事的時候。
回到那一天,那個時段:幾千個人抬起頭,歡呼,笑著討論,拿出手機。該做的事沒有在做。書裡說這種東西會出現的時候,正是那種時候。
那些話寫下的時間,比二〇二一年那一天早了十幾年到二十幾年不等。最核心的那一部《轉法輪》,一九九〇年代就已經出版。這些話,不是為了那一天寫的。
畫傳開了,有人勸,沒有人聽
那圈日暈和那幅畫,開始被人捧起來。
貼文一則接一則傳出去。有人把日暈的照片和排字的照片放進同一則貼文;有些貼文,日暈的照片還擺在排字照片的前面。排字才是那天要做的正事,日暈反而排到了前頭——有意無意地,它被當成神跡在傳。
這種傳法,書裡早寫過:
「而有的人甚至迷的很深,還有人在幫著在學員中傳播其人如何本事,在學員的修煉中造成波動,干擾師父為你們安排的修煉的路。」 ——《再棒喝》
被抬舉的,其實不是畫畫的那個人。他只是一開始把畫發了出來;後面大家傳的、講的,是那件事本身——那圈日暈、那幅畫,被越傳越神。書裡寫的「傳播其人如何本事」,在這裡對得上的,正是那個顯現出來的東西:多殊勝、多有本事的,是它。一件跟書對不上的事,就這樣順著大家的歡喜心大肆傳開,影響了很多人——很多人真的以為,那是神跡。
有人看出不對,把道理寫得很清楚,去勸:如果那真的是假法身,這樣一傳再傳、越捧越高,修煉的環境不就被它亂了嗎?沒有回應。有人為這件事寫信給明慧網編輯部,一年,又一年,一直沒有下文。
門在這裡關上了。
同一段時間,明慧還刊過這些
事件之後六天,明慧刊出〈關於同修天目之所見〉,說即使看到的是真的,「他所看到的東西,只是在他所在層次中給他顯現出來的他應該看到的真相的局部」。那篇文章也提到執著會被鑽空子——「你執著甚麼它就加強甚麼,並且還會讓你看得清、說得準」。那篇文章沒有提排字,沒有提日暈,沒有提畫,也沒有點名任何人。
更早,二〇〇五年,明慧刊過一則提醒,篇名叫〈值得關注的危險現象〉,說有人把受迫害的學員「當成了英雄來崇拜、恭維有加」。被指出來的問題就是崇拜本身。文章還說,崇拜會反過來害了被崇拜的那個人。
書裡寫過:拜了誰,就歸誰管
在他們的法理裡,把假法身當成師父的法身在傳,是很嚴重的事。這麼嚴重的事,難道後來真的沒事嗎?
有事,而且一件比一件重。這些事下面一件一件講;先看書裡怎麼寫這種情況的後果。《轉法輪》裡講過一種情況:
「和尚要拜它,那麼它就管和尚了:你不是拜我嗎?你明明白白的在拜我呢!好,你不是要修煉嗎?我管你,我讓你怎麼修。它給你安排,那麼你修成了,修到哪去?它安排修的,上邊哪個法門也不要。它安排的,所以你將來就歸它管。你這不是白修嗎?」 ——《轉法輪》
拜了誰,就歸誰管;它還會替你安排。而那個東西知道修煉的人平常要做哪些事,安排就會順著這些事來——每一件看起來都像正事,方向卻已經不是原來的路。
照這段法理,如果他們拜的真的是假法身,接下來會看到的,就是一件一件「像正事、卻走了樣」的事。
真的看到了。
神韻的空位,用越南學員填上了
頭一件,發生在台灣的劇場裡。
神韻是法輪功學員創辦的演出團體,演的是中國古典舞,台下坐的是買票進場的一般人。
有一年的台灣巡演,位子空了非常多。
那些位子本來要留給台灣人,留給還沒接觸過法輪功的人。一個位子,就是一個這樣的人。
後來,有人號召越南的法輪功學員組旅遊團,跨一趟海,到台灣來看神韻。從越南過來一趟,人力、物力與時間,對他們都是一筆不小的花費。而神韻要演給看的,本來就不是修煉的人——是還不認識法輪功的一般人。
空著的位子上,後來坐了他們。位子是有人了;本來該坐在那裡的人,還是沒有來。
對回書裡那段法理:動員的是修煉的人;做的看起來是替神韻補位的正事;結果是本來該坐在那裡的人,沒有進場。像正事,卻走了樣——書裡寫的那種安排,真的出現了。
而且它已經不是哪一個人自己的事。它跨過了國界。
兩條碰不得的界限:欺師、干擾救度眾生
一個人走偏,影響到的通常是他自己,加上身邊幾個人,成不了氣候。這一次是大範圍、長時間、跨越國界的走偏,而且走偏的人全都自認在做對的事。
這一段是推理——思想裡的事,誰也拿不出常人辦案那種證據。但立足點很簡單:規模這麼大的偏差,對應的不會是枝節上的差錯。在他們的法理裡,它對上的是兩條最重的界限。
把假法身認作師父的法身,照著它安排事情——認假作真,這是欺師。
把越南學員大批動員過海,去填本來該留給還不認識法輪功的人的位子——該進場的人沒有進場,這是干擾救度眾生。
這兩件事有多重,書裡寫得清清楚楚:
「在這從未有過的亂世中修煉,可以有認識過程,可以有精進與一時沒精進的,可以有理解和暫時的不理解,畢竟人的智慧有限。但是作為當今人類的一員,特別是作為大法弟子的一員,有兩點絕不能做:一是欺師!二是干擾救度眾生!因為這是生命留去的根本界限。碰一碰都不行!」 ——《正確對待師父家人》
生命留去的根本界限,碰一碰都不行。而這件事走得最遠的一段,比填空位重得多——它發生在中國大陸,賠上的是人身安全。
大陸學員被成批組織上網,名字進了迫害的名單
信這件事的人裡面,後來包括了核心協調人員——學員中負責聯繫、安排事情的人。
之後的幾年裡,出現了大範圍組織中國大陸學員上網的做法:約在一起讀李洪志老師的著作(他們稱為集體學法)、在網路上向人說明法輪功被打壓的實情(講真相),還有建群交流。
先把一件事說清楚:問題不在學法、講真相、交流這些事本身。這些都是修煉的人平常就在做的正事;就算在中國,按著他們師父要求的方式做,也是安全的——這麼多年,大陸學員一直都在做。
致命的是這一次做的方式。它把兩件事疊在一起:搬到網路上做,而且是大面積組織、成批聚集地做。上網、建群、揪一群人一起做同一件事——這在台灣都是日常,誰也不會多想。
在中國不是這樣。那裡的網路是全面監控的:誰在線上、什麼時間、說了什麼、跟誰聯繫,對警方來說都是現成的紀錄。一個被政權全力打壓的群體,被成批組織到網路上,等於替警方造出一份現成的名單。明慧網歷年的迫害報導裡,上網與通訊紀錄一再成為辦案與求刑的材料。
而且這不是事後才看得出來的危險。不能成規模地把大陸學員組織到網路上——在他們中間,這是早就明說過不能做的事。這一次,還是做了。
正事還是原來的正事,變的是方式:把人成批帶上被監控的網路,是把人一批一批往名單上送。又是那個樣子:像正事,卻走了樣。
看著這一切,有人心裡轉的是一個更深的問題:為什麼師父管不了他們?管不了的不是小事——是危害大陸學員人身安全的事;而且是很長時間管不了、很大範圍管不了。是師父不管嗎?是大法沒有力量嗎?
在他們的法理裡,答案就在前面那段書裡:拜了誰,就歸誰管。不是師父不管,也不是大法沒有力量——是這些人拜的已經是另一個東西。人自己要照假的安排走,真的就管不了他。照著它的安排做下去,結果反而亂了師父的安排:大陸學員被成批帶上被監控的網路,名字進了迫害的名單。
碰一碰都不行的界限,在這裡被碰得最重。
分得出來,它就碰不到你
把這件事講給還沒接觸過法輪功的你,是為了一件很實際的事:那圈日暈和那幅畫,到今天還在流傳。如果你哪天想認識法輪功,撞上它們的機會不小。先知道有這件事、知道書裡怎麼分辨,它就干擾不到你——你想了解的大法是什麼樣子,就照他本來的樣子去了解,不會一開頭就被一幅畫帶到別的地方去。
這件事走到今天,也不是畫畫的那個人一個人做得到的。他手上那把尺,他自己用過一次。走偏的是後面那一大片——把假法身抬起來,照著它安排事情,而且每一個都自認在做對的事。大法本身沒有變,變的是這一部分人做事的方式。
分辨的依據,一直都是公開的。書全部放在網路上,誰都能讀,學功煉功不收費;這種東西是什麼、什麼時候會出現、怎麼分辨,書裡都寫著。連最小的那個辦法都寫了:
「我的法身怎麼變化也不像,你仔細看它不像,變不了那麼像。實在不好識別還可以叫我的名。菩薩就很難說了。」 ——《轉法輪法解》〈濟南講法答疑〉
心裡分得出來,那個東西就碰不到你。
這篇文章引用了哪些明慧網文章
下面幾篇都刊在明慧網,著作權屬於原作者與明慧網。本站不是明慧網,也不隸屬於它;這篇文章裡的判斷是我們自己的認識,不代表明慧網編輯部的立場。
- 〈台灣五千多學員排字慶大法日 天現七彩日暈奇景〉,明慧記者方慧台灣台北報導,二〇二一年五月三日。
- 〈天目所見:師尊乘龍而來〉,二〇二一年五月六日。文末附有明慧的編註,說明那代表作者當時個人的認識,是給同修切磋用的。
- 〈關於同修天目之所見〉,大陸大法弟子,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二日。到明慧網看原文
- 〈值得關注的危險現象〉(含師父評語),二〇〇五年九月一日。到明慧網看原文
前兩篇我們只寫篇名和日期,沒有放連結,第二篇的作者署名也沒有轉錄。這是刻意的:那一位的名字不重要,那幅畫也不需要我們再多推一次。這件事從頭到尾都不是某一個人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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